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精讲(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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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ssks.c… 来源:passks.com 更新时间:200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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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sedu.com】 第二章 联系和发展的规律及其核心 本章重点:辩证法。
1、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唯物辩证法的定义: 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 2、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形而上学的定义: 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否认矛盾的)观点和方法。 3、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之间对立的主要表现: ⑴、联系观点与孤立观点的对立; ⑵、发展观点与静止观点的对立; ⑶、全面观点与片面观点的对立; ⑷、承认矛盾观点和否认矛盾观点的对立,这是最根本的对立,是二者对立的焦点,也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之间的根本分歧。 4、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联系的定义: 是指一切事物和现象之间以及构成事物诸要素之间的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和互相依赖。 5、联系的客观性: 是指事物本身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的联系概念不过是客观存在的联系的反映。 6、联系的普遍性: 是指联系是普遍存在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而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联系,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同一整体,任何事物都是同一联系之网上的一个部分或环节。 7、联系的多样性: ⑴、是指联系的内容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⑵、是指各种不同的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作用是不一样的。 8、联系的条件性: ⑴、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件的; ⑵、条件是可以改变的; ⑶、改变条件也是要有条件的,只有有条件这点才是无条件的。 9、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体性的观点: ⑴、整体由部分构成,整体具有各部分所不具有的新性质、新功能; ⑵、部分依赖整体,脱离整体的部分就失去它原有的性质和功能; ⑶、整体和部分可以相互转化; ⑷、整体和部分相互包含。 10、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整体观: 是中国哲学的重要特点,有源远流长的思想传统。 ⑴、从概念上;如:太极 ⑵、从理论上;如:天人和一 ⑶、从价值上。 ⒈中国古代整体观比西方哲学传统中天人两分的思想有更多的合理与优越之处; ⒉研究整体观的辩证思想,可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往人类智慧的继承,同时中国的整体观又可证明马克思主义哲学联系思想的真理性,丰富其理论体系。 11、事物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变化、发展的联系: 运动:说明事物是变动不居的,标志变化的哲学范畴; 变化:说明物质不仅有量的增减,而且有质的飞跃; 发展:指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前进性变化或不断更新的过程。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 承认运动即变化的观点并不一定是辩证法,如机械论、循环论只承认某种变化,只有承认发展才是辩证法。 12、发展的本质是新生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13、质、量、度及其认识意义: ⑴、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一种内在规律性; ⑵、量:是事物所固有的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⑶、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是质的量的统一。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认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认识事物的质,做到“胸中有数”,才能在实践中掌握适度原则,防止“过”与“不及”,避免“左”或“右”的错误。 14、量变的基本形式: 包括单纯数量的增减和构成事物的成分的变化。 15、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及其原理: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和形式,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转化和相互渗透。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⑴、相互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即量变不仅是质变的前提、基础,而且决定质变的性质和方向;质变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⒈只有质变才能使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⒉体现和巩固量变结果; ⒊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⑵、相互渗透: ⒈量变中有部分质变,包括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 ⒉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16、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的重要意义: ⑴、在理论上坚持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观点,反对把量变和质变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的形而上学观点; ⑵、在政治上反对“左”、“右”倾机会主义; ⑶、在实践上既要重视量变又要重视质变。 17、规律的含义: 规律即客观规律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18、规律的特点: ⑴、本质性的特点; ⑵、必然的联系; ⑶、稳定的联系; ⑷、客观的,不能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19、人的自觉活动与规律的关系: ⑴、规律是客观的; ⑵、规律是人可以认识的; ⑶、规律是可以为人所利用、驾驭的; 人们虽然可以利用规律,改变规律起作用的条件、实现的形式,但决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20、必然和偶然是揭示和反映事物变化发展的确定趋势和不确定趋势之间的关系。 21、必然和偶然的定义: 必然: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过程中不一定要发生、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趋势。 22、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性的表现: 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⑴、必然性通过大量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 ⑵、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补充和表现形式。 23、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性原理的意义: ⑴、掌握必然性是科学认识和实践的基础,认识必然和利用必然才能获得自由; ⑵、重视偶然,利用有利的偶然、机遇,避免不利的偶然、机遇,通过偶然掌握必然。 观点:“偶然性是科学的敌人”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⑶、既要反对只承认必然性,完全否认偶然性的唯物主义形而上学机械决定论观点或客观唯心主义的宿命论观点,也要反对只承认偶然性,根本否定必然性的唯心主义非决定观点。 24、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理由: ⑴、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特别是揭示了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因; ⑵、对立统一规律是贯彻于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 ⑶、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⑷、对立统一规律体现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 25、矛盾的含义: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是辩证矛盾、客观矛盾,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逻辑矛盾是指人们在思维中使用概念、判断所发生的不合乎逻辑规则的相互冲突,这是应当排除的。 26、矛盾的基本属性: 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贯通主要指相互转化(一定条件下)或相互渗透。 斗争性:是指矛盾的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冲突、相互否定、相互离异的趋势。 27、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相互区别: ⑴、同一性是相对的,是指同一性的存在是有条件的、暂时的; ⑵、斗争性是相对的,是指斗争性的存在是无条件的、不间断的、永恒的。 ⑶、斗争性是同一性基础,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离开同一性的纯粹斗争性。 28、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的意义: 坚持矛盾的观点,坚持相对与绝对相统一的观点,就要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29、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 30、矛盾在事物发展中作用的原理: ⑴、含义; ⑵、基本属性 ⑶、作用; ⑷、意义 3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的表现: ⑴、矛盾的同一性使对立面相互依存: ⒈在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得到存在和发展; ⒉使对立面相互作用、相互汲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 ⒊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⑵、矛盾的斗争性: ⒈推动事物量变; ⒉推动事物质变。 32、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处处有矛盾和每一事物变化发展中自始至终都存在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33、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含的矛盾及其各个方面都有其自身的特点。 注:坚持矛盾特殊性原理就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 34、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 3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⑴、相互区别: ⒈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即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 ⒉共性比个性深刻,个性比共性丰富。 ⑵、相互联系: ⒈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⒉共性寓于(存在于)个性之中,一般只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的; ⒊个性体现共性,都同共性相联系而存在。 36、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⑴、在理论上坚持辩证法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反对割裂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如公孙龙的“白马非马”的观点),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用个性代替共性); ⑵、在认识上坚持从特殊到普遍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 ⑶、在政治上这一原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的哲学基础。中国特色是个性,社会主义是共性,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共性和中国的个性的统一。 37、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多种矛盾所构成的体系中对事物发展起着领导、决定作用的矛盾,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非主要矛盾(次要矛盾)是指处于从属地位和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两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相互区别,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认识和实践上,坚持分清主次,学会抓中心、抓重点、抓关键并兼顾其他。 38、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矛盾双方中起主导作用的方面; 矛盾的非主要方面是指矛盾双方中起从属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 事物的性质主要的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39、矛盾发展的不平衡原理的意义: 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观点和方法,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贯彻和体现这一观点和方法。 40、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原则和方法来自1920年列宁的“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之说,列宁这句话的最新翻译是“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 ⑴、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是认识事物的基础。因为客观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具体的,而具体事物的性质又都是由它内部所包含的特殊矛盾所决定的。因此,只有具体分析具体事物,认识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的规律,体现出马克思主义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统一。 ⑵、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解决矛盾的前提。认识矛盾的目的,在于解决矛盾,不同性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的方法才能解决。因而,只有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才能找到解决矛盾的具体方法,才能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活力。 ⑶、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保证,‘也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来,才能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实践的革命的本质。 41、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及其现代意义: ⑴、在中国,有着丰富的关于矛盾的辩证法思想。如《易经》中的“一阴一阳之谓道”,把阴阳矛盾看作是变化发展的根本之道,春秋史墨的“物生有两”,孙子的“奇正相生”的军事辩证法,五行论“相生相克”理论,老子的“相反相成”“反者道之动”的思想,王充的“同气相成,殊气相革”观点,王安石的万物“皆各有耦”、“ 耦之中又有偶”,朱熹认为万物“无独必有对”、“万物皆有两端”,张载的“一物两体”,“动非自外”,王夫之的“荣枯代谢而弥见其新”的新陈代谢思想等都是对矛盾、辩证法的深刻理解与表述。 ⑵、上述理论表明中国传统哲学对事物矛盾统一关系的多层面、多角度的认识和把握,上述观点强调矛盾的对立的统一,使两端都可以同时存在、发展。在现代社会,这种观点依然具有较为普遍的方法论意义。中国哲学矛盾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矛盾观相联系,更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矛盾观是人类智慧的继承、发扬,更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性。 42、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是反映被反映的关系。 ⑴、主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变化、发展规律,它在人的意识之外且不依赖人的意识而存在。 ⑵、客观辩证法:又称概念辩证法或辩证思维,它是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对客观事物的辩证过程的能动反映的运动与结果,同形而上学思维根本对立,核心内容是在对立统一中思维。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辩证发展规律的自觉反映。 ⑶、辩证思维的意义:只有辩证思维才能对客观事物的辩证发展进行正确的概括,上升到科学的理性认识,建立科学的理论体系。 43、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归纳和演绎:(超纲) ⑴、归纳是指从许多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结论的思维方法,特点是从个别到一般,从特殊到普遍。 ⑵、演绎是指从一般的概念、原理推理出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 ⑶、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归纳是演绎的基础和补充,演绎是归纳的前导和补充。 44、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分析和综合:(超纲) ⑴、分析是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整体分解为各个组成部分,分别加以研究和认识的思维方法,特点是从整体到部分。 ⑵、综合是把各个部分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和认识的思维方法,特点是从部分到整体。 ⑶、分析和综合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前导,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互相过渡。 44、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由抽象上升到具体:(超纲) ⑴、抽象是指思维对客观事物某种属性的反映,是抽取和撇开的统一。 ⑵、具体是指思维的具体,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多样性的统一。 ⑶、由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就是认识从感 性具体——理性抽象——思维具体的过程。 45、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逻辑的历史的统一:(超纲) ⑴、历史是指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以及人对此的认识过程。 ⑵、逻辑是指上述过程在思维中的反映,即对历史的概括和总结。 ⑶、两者的统一是指理论的认识的逻辑进程同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进程相一致。 46、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研究: ⑴、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即现代科学的思维方法是适应现代实践活动方式和现代科技革命而创立的方法体系,它与辩证思维方法一起,构成现代思维方法的主要内容。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一般归纳为:控制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模型化方法、理想化方法等等。 ⑵、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的思维方法的关系:是普遍和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前者是研究普遍规律的方法,后者是研究特殊规律的方法。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 ⒈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方法论前提,辩证思维的方法贯彻于现代科学思维之中。 ⒉现代科学思维的方法不仅证实和丰富辩证思维方法,而且将进一步促进辩证思维方法的具体化、深入化。 ⑶、辩证思维方法和科学思维方法关系的意义:不能把两种思维方法对立起来或相互取代,而是要把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发挥各自的功能,自觉地推动哲学和现代科学的研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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