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座落于四季如春的春城昆明,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普通高等独立学院。学校占地417亩,规划用地500亩,校园依山就势,绿树成荫,花园式绿地和森林公园式的环境,是莘莘学子读书求学的理想场所。
二、校址及代码:昆明市龙泉路岗头村627号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校代码(部标):13625
四、奖、助学金设立情况: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资助和表彰勤奋好学、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设立了“三好生标兵”奖、“三好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单项奖(德、智、体、能)、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成才奖学金”、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助困爱心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五、收费标准:
1、学费:艺术设计12000元/年,艺术教育11000元/年,其它专业9000元/年;2、住宿费:六人间800元/年,四人间1200元/年。(注:最终学费标准以云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收费文件为准)
六、毕业及就业: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条件者,经申请由云南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就业,实行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学院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指导就业。
七、录取原则:
1、执行国家教育部、各省(区)招生政策的规定,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
3、招生录取期间,根据各省区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
4、体检标准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5、艺术类专业除山东、河北、江西、安徽、广西、新疆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外,其它省区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6、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外语口语要求;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7、旅游与航空服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3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视力或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体形气质良好,五官端正,容颜秀丽;运动与休闲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1.58米以上,身体健康,运动素质好或有运动特长。
八、本章程由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部门及方式: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