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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面向外省]
作者:江苏大学 来源:江苏大学 时间:2006-4-24 发送祝福】【加入收藏】【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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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及代码: 江苏大学 10299(国标)

学校性质: 省属全国重点大学

办学性质: 公办

学校概况:

    江苏大学是省属全国重点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江苏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理工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工程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百强之列。学校设有 20个学院,69个本科专业。设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0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MBA授权点。学校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点。学校现有教职工4500余人,其中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博士生导师104人,教授及其他正高职人员280余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人员790余人。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32400余人,其中研究生4600余人。

校 址: 校本部(镇江市学府路 301号)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4.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5.报考我校的浙江、山东、河南省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河南省考生还需参加河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的录取原则参加录取。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河南省考生包括省统考成绩与我校单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以文化成绩(含数学)加专业成绩(我校单考成绩)计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考生专业。对未提供专业志愿或仅有一个专业志愿的省份,按专业考试报名时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6.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理工类工业设计专业。

    7.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素质测试。在专项、素质测试合格考生中,我校专家评审委员拟定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有证书)且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等级标准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我校根据组队需要及文化成绩综合考虑录取。其它专项、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根据组队需要,按照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有关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进档后,使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优先录取。

    8.报考我校的艺术类特长生,必须经我校考核认可,并取得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特长生测试合格证书。进档后,使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优先录取。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10.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培养费:统招 4600元/生·年(非艺术类)、6800元/生·年(艺术类);

    住宿费: 500—1200元/生·年。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 301号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电话:(0511)8780048             招办传真:(0511)8791785

????????????????    招办网址:        电子信箱: zsb@uj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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