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凭我校普通本科录取通知书于2005年9月3日、4日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学校请假并附上原单位(学校)或所在街道、乡镇、医院的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0天。未经请假或逾期20天不报到者,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二、乘车路线:汉口武胜路、武昌火车站乘571路公共汽车直达我校;武昌丁字桥、街道口乘576路公共汽车直达我校;武汉客运港乘503到街道口转576直达我校。9月3日-4日,我校在武昌火车站和学校第二道校门前设有迎新接待站。接站时间为武昌火车站7:00—23:00,校门前7:00—21:00。
三、学校不统一预购床上用品。为减轻行李托运负担,方便新生购置生活必须品,学校已经联系符合资质的生产厂家在迎新现场低价出售棉絮、被套等床上用品,新生进校后可自愿购买。
四、报到注册时须交示以下证件:(1)普通本科录取通知书;(2)2005年高考准考证;(3)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证);(4)户口迁移证。户口所在地规定可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其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出生日期一律用公历,必须登记身份证编号。迁移证不允许涂改。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5)身份证。新生凭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已办理身份证的学生必须持有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学生到当地户籍部门申请身份证编号,并在户口迁移证上予以登记。学生凭当地身份证编号可到学校办理身份证和户口迁入手续;(6)一寸正面免冠标准照15张。
五、请到毕业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询问有关纸质档案的转递事宜。须自带纸质档案者应按规定办理转递手续并妥善保管档案,入学以后转交学校。
六、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办理注册手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学校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凡被取消入学资格、学籍或报到后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其所交的各种费用学校一律不予退还。
七、报到时应缴纳的有关费用,除代收项目外,其它费用均按学年度缴纳。具体收费标准另附。
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携带由当地乡镇(街道)及其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进校后,经审查核实,学校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